第三十七章 边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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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边贸 (第2/3页)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又一次被决定了,此时的他正在住处接待一名老相识,那便是于何。这位红阳宗的祭酒是作为一个商队的首领来延安的——一个刚刚被解围的城市里必然会有许多商业机会。作为一个不速之客,他首先表达了对刘成升迁的祝贺,并转达了徐鹤城的问候,最后拿出了一份厚礼——三百件上好的羊皮。
“都司大人!”于何称呼着刘成的新官职:“仓促之下备不得厚礼,不成敬意,还望收纳!”
“多谢了!”刘成心里很清楚这份礼物应该是于何自作主张从货物中拿出来的,否则就会是银两而非货物了。不过这也是一份颇为实用的礼物,自己手下的士兵不少人身上的衣衫都颇为破旧了,正好将这批羊皮制成皮袄发放下去。他随手拿起一张样品,在手里掂量了两下,发现特别厚实,随口问道:“你这羊皮好像特别厚实,想必穿在身上会舒服的很。“
“大人好眼光!“于何翘起了大拇指:”小人这羊皮乃是正宗的滩羊皮子,虽然不是最好的二毛皮,但比较起内地山羊皮子还是强上百倍。“说到这里,于何见刘成脸上露出迷惑的神情,便细心解释起来。原来他口中的滩羊乃是产自宁夏以北的半荒漠半草原地带的一种蒙古羊,以轻暖,结实、毛色美丽而著称,从来都是用来制作皮裘的上等材料,而他口中的二毛裘皮乃是出生后一个月的羔羊宰杀剥去的裘皮,质地最为上乘。
“原来如此,那你这些皮子原本准备在延安出售的?“
“大人说笑了!“于何笑了起来:”这滩羊皮虽然不是最上等的二毛皮子,也不是延安这里的穷当兵的穿得起的,我这一趟走了宁夏那边,换了不少皮子回来,打算在这儿出手一些比较差的皮子,好的皮子要到西安才能卖出价来的。“
“果然隔行如隔山呀!“刘成笑了起来:”于先生在这生意上果然渊博,还请多多指教。“
“哪里哪里。”于何谦虚了两句,见刘成请教的态度颇为真诚,便细心解释起来。原来到了明末时期,蒙古边疆地区与内地的贸易已经非常繁荣了,由于游牧业生产的特殊性,蒙古部落有许多生活必需品必须来自内地,例如盐、茶、铁以及各种生活日用品。其获取这些商品的途径通常有两个——商业或者劫掠。但从经济上看,简单的通过商业手段获取这些生活必需品是不可持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游牧业区域用来交换的商品无非是毛皮、牲口、角等初级产品,其生产效率远远低于盐、差、铁等商品,如果牧民只能通过交换来获得这些商品,其结果必然是所有牧民沦为汉地商人的债务奴隶(实际上清代历史也证明了这点,虽然蒙古贵族在政治上是满清贵族
的盟友,政治地位高于汉地,但由于满清完全统一了整个蒙古高原,整个蒙古与内地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市场,结果就是到了清末蒙古自上到下都成为了以晋商为主体的汉族商人的债务奴隶)而自从北元覆灭以后,蒙古高原再也没有出现过统一草原的雄主,无力打破长城对大一统的明王朝进行征服。因此在整个明代历史中,出现了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某个强大起来的草原政权对明王朝进行战争的目的都是“互市”——即以一种人为限制下的对游牧民族一方比较有利的价格,而非自由市场产生的价格进行商业交易。那些游牧民族的统治者也许不懂得现代的经济学,但是他们还是能够懵懂的感觉到,假如和汉人商人直接交易,其结果一定是本民族越来越穷困衰亡,成为汉族商人的债务奴隶。而明王朝每当军事上取得优势,就取消“互市”,因为这种“互市”是要以付出巨大经济代价为前提的,没有“互市”并不是断绝了内地与草原的商业贸易,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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