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连思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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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章,连思姑娘 (第2/3页)

连思,是元阳城里花月楼中最泼辣的姑娘,也是楼里最爱笑的姑娘,他跟七哥是两个月前下山采买东西的时候认识她的,那个时候她正好打折了,一个企图不花钱就想吃她豆腐的男子的手。

    她是楼里的妈妈从安阳买回来的,穿着大胆,整个身子都裹在薄纱中,赤着一双脚,脚腕上还带着重达十斤的镣铐,思思姑娘说,那是楼里的妈妈怕她跑了才特地赏她的,别的姑娘都没,就她有。

    他第一眼见她就觉得这姑娘看上去脑子不好,可七哥却看入了迷,不但拿着寨子里用来采买牛肉的钱给她去街边一间成衣铺子里买了双锦鞋,还蹲在她面前,亲自给她穿了上去。

    七哥说,她的眼睛很干净,她不是傻,是善良占据了罪恶。

    而他只觉的,那思思姑娘真不愧是花月楼里最招人稀罕的姑娘,也不愧值得那妈妈花重金买一副独一无二的镣铐把她锁住。这样个会吸钱的钱袋子,要是放寨子里,他也舍不得让她跑了。

    回山后,七哥领了二十大棍,而他也因劝阻不利得了十大棍。

    两个开花的屁股一起暴露在空气中时,他发现七哥还在发呆,于是,他就说,「七哥,你要是真喜欢那姑娘,就把她请上来吧。」

    「请?」他回了神,又像没回。

    他说,「是啊!请她回来。」实在不行就抢,反正是土匪。

    「这不好吧。」七哥说。

    「有什么不好的?」他想,看平日里,七哥的为人处世,也不是个温柔的啊!不至于不敢吧。

    「那.....」他捂着半边屁股,倔强的支棱起来,「那好吧!改明儿我就请她上来。」

    「嗯嗯。」这山里好久也没喜事了,看来明儿是可以喝酒了。

    他这样想着,然而,等明天真正到来后,他就傻了。

    他的七哥跑到那花月楼里,居然真的用的「请」。

    「啊—,轻点,轻点!」他看着七哥又开裂的屁股,实在忍不住了,「噗」一声的就笑了出来。

    七哥抬起他仅好的右手,抡圆了就朝他后脑勺狠狠一拍,「笑笑笑,还不是你出的馊主意,叫我请她上来,害老子被打。」

    他捂着脑袋,还是止不住想笑,「这哪能怪我啊,明明是七哥自己忘了咱们是做土匪行当的了,有快准的方法不用,偏要用那风流书生的。

    那花月楼是什么地方,那可是个销金屋,咱们这样的身家可请不来连思姑娘。」

    那件事后,七哥就歇了再下山的心思,可只有他知道,他还是喜欢她的,打大街上第一眼开始,当那个干净的姑娘闯进他眼睛里开始,他就放不下了。

    所以,在得知连思姑娘被那狗县令强行霸占后,他就从香儿那顺了壶好酒,找着七哥狠狠的喝了一场。

    他看着七哥又放空的发起了呆,赶忙又说道,「七哥,我听说,那狗县令三天前被杀了?」

    七哥缓了缓神色,眼里的晶莹转瞬而过,「是啊!不但那狗县令死了,就连思思,老子也杀了。」

    「连思姑娘?」小土匪的心被他这句话给激的跳了一下,「原来杀了那狗县令的,是七哥啊。可就凭七哥一个,怎么能...」

    他带着他看了一眼晟武帝给我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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