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配女儿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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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七章 配女儿骨 (第1/3页)

    江大郎几人冲到道上,将把抬着女人的队伍给拦了下来。

    他们一个个腰间挂着朴刀,凶神恶煞,让那些抬猪笼的人惊疑不已,一个个站在原地不敢贸然行动。

    双方僵持了几秒钟,一个四十岁上下的汉子走出来说道:“你们是什么人?”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

    赵骏越众而出,皱起眉头道:“光天化日,你们要把人浸猪笼?”

    汉子冷笑道:“此人不守妇道,自有宗法处置。你一个外乡人别多管闲事,小心牢狱之灾。”

    “呜呜呜呜呜!”

    听到这汉子的话,猪笼里的女子不断发出呜咽声音,拼命摇头,眼泪止不住地流。

    赵骏见此情形也懒得废话,挥手道:“救人。”

    “蹭蹭蹭!”

    十多名精锐禁卫军拔出腰刀,将他们团团包围起来。

    江大郎把刀指向那汉子道:“蹲下!”

    对方人数也不少,有那么七八个,两个人抬猪笼,其余人跟着,皆是精壮汉子。

    但面对禁卫军,连屁都不敢放一个,在那闪烁着寒光的刀刃逼迫下,一个个纷纷蹲在地上,猪笼也被放了下来。

    赵骏走过去,此刻黄三郎将猪笼打开,拔掉女人嘴里塞的破布,女人能发出声音,第一时间嚎啕道:“谢官人救命,谢官人救命!”

    “怎么回事?”

    赵骏问道。

    “是不得好死的周家把我卖给了王家配女儿骨!”

    那个叫阿霞的女子哭喊着。

    赵骏先是一愣。

    随后一股强烈的怒意直冲天灵盖!

    这配女儿骨在后世有另外一个说法——配冥婚!

    自商周时期,就有这种为亡子配冥婚的习俗,曹操就曾经给曹冲聘甄氏亡女,操办了一场阴冥婚事。

    不过在汉晋隋唐时期,这种习俗还不算特别兴盛,到了宋代开始,渐渐成为主流,宋代文集《昨梦录》中,就多有对阴婚方面的记载。

    只要家中有钱,又逢子嗣早夭亡者,往往都会寻找合适的早亡女子,迁徙坟墓尸骨,举行冥婚仪式,将人合葬在一起。

    为此宋朝甚至衍生出了大量盗掘坟墓挖尸骨者,使得真宗时期,还出台过法律,对盗掘尸骨者从严重处。

    但这一切都阻止不了违法乱纪的盗墓者,只要民间还有冥婚的需求,就有很多甘于冒着法律风险的人源源不断地跑入坟地,开馆掘尸。

    可尸体有限,或者年龄、生辰八字不合怎么办呢?

    那自然有别的办法。

    显然用活人来配,也是其中一个办法之一。

    赵骏便询问这个女子具体情况。

    原来这女子叫方彩霞,十九岁,淮南西路寿州人,因寿州大前年旱灾,她在前年被迫与家人一起北上去应天府讨生活。

    路过酂县时,恰逢这里有户富农周家长子到了婚嫁年龄,那人见到当时十六岁的彩霞,觉得她长得不错,于是就告知了父母,让父母派媒人去说。

    方家本来是逃难过来,路过酂县因天色太晚被迫暂留一天,然后顺着运河北上,走陆路前往应天府。

    此时忽然有人过来跟他们说,愿意出彩礼聘彩霞为正妻。

    这种情况下,是个人都会答应。

    毕竟对于方家来说,日子已经过得很艰难,多一口人就是多一个拖油瓶,把女儿嫁出去换了彩礼,也能有去应天府的盘缠。

    于是方彩霞的父亲想也没想就答应。

    双方一开始都挺好,生辰八字也算过,丰天之作、秉地之合,良缘随缔、鸿案相庄。

    正常发展,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可没想到半个月后,成亲的当晚,这周家长子宴席上喝得酩酊大醉,宴席结束,本来也该入洞房的时候,他硬要去送几个自小玩到大的朋友。

    那几个朋友也喝得烂醉,几个人相约送到村口,周家长子就要回去入洞房,结果一时兴起,送得稍微远了点,等回去的时候,一个人路过河边,失足掉进去给淹死了。

    这下婚事变成丧事,周家顿时闹翻了天,指责方彩霞是望门寡,克夫命。

    方家怕周家把给出的彩礼要回去,丢下方彩霞,连夜逃走了。一下子把这婚事弄得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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