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母系氏族社会的体制及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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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章 母系氏族社会的体制及管理体系 (第2/3页)

  g;敖ao即汉语中的“袄”;越南语“奥戴aodai”中“奥ao”即绒布或者加棉厚毡,奥戴aodai指越南的女性连衣裙,古越族是越南民族的主体,因此奥ao这种具有防风保暖的厚实毡布是氐族人提供给北方游牧民族的物资之一。

    这些旅行和游牧装备的使用,极大地提高了游牧民族生存和工作效率,同时提高氐族在游牧民族中的地位,以及氐族开疆扩土建立殖民地和农牧区的能力。

    随后,氐族人联合羌人进入河西走廊地区、蒙古草原、大兴安岭地区等,形成后来深刻影响中原地区的匈奴族【在古越语中匈xio

    g是熊xio

    g的意思,有强壮和勇敢的含义;奴

    u与古越族的侬

    o

    g谐音,侬在古越语中弟弟的意思,而bi(对应汉字有比、彼、俾、辟等)或者bei(对应汉字贝、辈、卑等)是哥哥、大哥、大君、君主等意思;而贝浓bei

    o

    g在古越语中是兄弟或者姐妹的意思】、鲜卑族【鲜xia

    就是仙xia

    ,表示鲜卑族是神仙族的直系后裔,卑bei是大哥、老大的意思,鲜卑的整体意思是“来于仙族的老大”,这是一个非常荣耀和霸气族号。鲜卑族活动于蒙古草原和西伯利亚草原,因此游牧民族也将西伯利亚草原称为鲜卑草原】等古老的游牧民族,同时氐人与羌人融合而成的氐羌族进入新疆天山地区、中亚阿尔泰地区、中亚阿姆河绿洲地区等,开发那里的农业区和牧区,为这些地区快速走向文明奠定了基础。

    今天还生活在中国东北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族人,他们的文化习俗与氐人非常相似,较大区别只是氐人从事农耕,赫哲人从事渔猎。氐人的自称为“盍稚hezhi”与“赫哲hezhe”在发音上只有细微差别。赫哲人的别称还有居住在今富锦市大屯以上松花江沿岸的人自称“那贝”(在古越语中,那

    a是田地、地方的意思,贝是大哥、老大、王的意思,因此那贝有“一方之王”的意思);居住于今富锦市嘎尔当至街津口村的人自称“那乃”;居住于今同江市街津口村以下至乌苏里江沿岸的人自称“那尼傲”。这三种称呼中的“那”都是“本地”、“当地”之意,“乃”、“贝”、“尼傲”都是人之意。“赫哲”的别号还有“赫真”、“黑斤”、“黑津”、“黑金”、“黑哲”、“赫斤”、“赫金”等,“金ji

    、真zhe

    、津ji

    ”都于古越族对金、金属、战刀和武器的称呼qi

    的发音非常相近,在古越人和氐人部落里,“特勤”是一种外派官职,“特te”是指男孩或者公动物,勤qi

    (对应汉字为亲、秦、覃、琴、钦、沁等),“特勤”可直译为“佩刀将军”,一般特勤由部落首领的儿子担任,负责在部落、殖民地及国家之外,寻找殖民地、处理与外族关系、事务、贸易和冲突。“那

    a”在古越族中是农田、土地的意思。赫哲人信仰萨满教,采用二次葬,这些也是古越族和氐人的习俗。赫哲人从古至今彪悍尚武、从不屈服于外族统治,这些文化现象说明,赫哲人与古越人和氐人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用于赫哲人与氐人的居住地相对较近,因此赫哲人与氐人可能是同族,也许赫哲人是被定居在中国山西及河北地区的氐族首领,派往东北地区开疆扩土的一支游击及垦荒军民部队。最终这些氐族人与本地人融合,并在当地定居,以渔猎为生。

    今天赫哲族主要分布于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交汇构成的三江平原和完达山余脉,集中居住于三乡两村,即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八岔赫哲族乡、双鸭山市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和佳木斯市敖其镇敖其赫哲族村、抚远县抓吉镇抓吉赫哲族村。目前与赫哲族有关民族还生活在俄罗斯境内贝尔加湖地区、黑龙江地区、库页岛等西伯利亚全境。他们与满族等都属于通古斯语系民族。

    根据考古学证据,在距今1.5万年时,从东南亚地区出发,经历3万年发展和演变的采集民族、狩猎民族、海洋民族、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等现代智人,已经完成了他们在欧亚大陆、非洲大陆、太平洋等岛屿、美洲大陆等地区的迁徙、移民、定居和发展。

    现代人类文明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至今,前面章节我们已经讲述人类迁徙过程基本生活状态及文化状态,为了更好理解人类文明发展和演变过程及规律,现在我们来分析母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结构及运作方式。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础,家庭的内含及形式决定了社会构成和运作方式。

    在远古时期,人类跟一般动物一样,没有真正意义上家庭,只存在因母爱和感恩等情感维持的松散的觅食小群体。当然人类获取食物的能力增强,出现食物剩余和储备即人类最早财产之后,人类才出现以母亲为主体关系密切、相依为命的家庭。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考古学证据,以及人类学家对东南亚、澳洲及太平岛屿、非洲、美洲等土著民族调查结果,人类在婚姻和家庭方面经历一个非常漫长而复杂的发展过程,在这里我们不能全面罗列这些证据和研究成果,我们只能根据本文的需要,进行相关的陈述。

    母系社会的总体特征时,女性是家庭和宗族的君长,女性具有家庭和宗族财产的继承权和支配权,具有家庭和宗族事务的决策权和管理权,男性只是家庭附属,在女性君长的领导为家庭和宗族的生存和发展工作。

    母系社会在婚姻方面,经历了群婚、一妻多夫、郎婚、一夫多妻等阶段,群婚时代的家庭子女只知道母亲,不知道父亲,因此,很多远古的圣人和帝王都被描述为他们的母亲“遇神而孕,因神而生”,或者干脆说他们神仙造化的产物。

    一妻多夫家庭是家庭和宗族财富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女性家长或者族长选择那些自己喜爱的男子作为自己相对固定的伴侣,但是这些男性伴侣只能享受家庭的供养,没有任何权利,女方可以随便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而男方无权解除婚姻。

    随着宗族人口增加,为了有效控制人口,宗族长老们只能将本族男女分开居住,分为女营部(在古越语中女营部称为:布依buyi、部夷buyi。部bu是某部、某类的意思;夷yi是女性的总称。)和男营部(在古越语中男营部成为:布赛busai。布bu是某部、某类的意思;赛sai是男性的总称)。

    为了解决情感需求,繁衍后代的需要,一般女营寨设有供男性成员居住的郎栏,在古越族中郎la

    g特指专门用于配种公动物,栏la

    指房屋或者窝棚,在母系氏族社会里郎是一种职业,女营寨管理部门根据营寨需要招募郎,郞负责给女营寨成员配种和享乐,女营寨负责对郎的供养。因此在母系氏族社会里郎是一个非常不错职业。

    在母系氏族社会集权统治消失后,女营寨自动解散,女营寨分散为以女性为主的家庭,女性掌握家庭的财产和继承权,掌握家庭一切权利,但是丈夫的地位和作用仍然跟“郎”差不多。

    目前在仍然有母系氏族社会制度残余的地区如泰国、缅甸、尼泊尔、西藏等,那里的家庭仍然以女性为主,女性掌握家庭的财政大权,负责家庭经营和劳作。在家庭里,丈夫可以有数个,丈夫作用是看家护院、照看孩子,不参加家庭的经营和劳作,没有家庭财产分配权和处置权,妻子可以随时以不称职丈夫接触婚姻关系,妻子无需给丈夫任何赔偿。因此,家庭最早的丈夫都是郎。社会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男性取得社会的主导地位,男性在家庭里被称为夫,郎变成了对男性的戏称和贬称,从“吊儿郎当”这个成语,我们就能看出生活在父系氏族社会里的人们对“郎”的认知和态度。当然一些对中国文化认识不深刻的外族,仍然称呼自己为某太郎、某牛郎,但却没有丝毫羞耻之心。

    母系氏族的一夫多妻是多个具有独立公民权的多个妇女(她们一般是同宗姐妹),她们为了降低家庭生活成本,同时又能繁衍后代,她们同时去一个男子为婚。这种婚姻方式在母系社会里相当普遍。

    通过深入研究得知,在母系社会里,宗族最高权利机构是用宗族女性长老组成的议会,议长成为帝di(在古越语中,di是好、英明的意思),宗族议会决定宗族的管理方式,管理宗族食物、卫生、教育、礼仪和宗教等,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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