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大章)风起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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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大章)风起云涌 (第2/3页)了,很多人有钱也学不会。
这些人已经学成了,平时就认为自己高人一等。
但现如今到了长安,他们住在长安县的居多。
左右邻里,推小车的苦力工,一个月少的一千多大钱,多的三千!
开面馆的,做这生意那生意的,少的一个月能赚几千大钱,多的那只有天知道他们赚了多少。
更不要说传说中拥有同关煤矿股份的将士,那钱多的没边了。
那些贵族呢?霍家呢?
这些更是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力。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自视甚高,一方面是没钱的苦闷,能不出问题。
因为这个时代读书很难,门槛高,学习难度大,所以读书人三个字就意味着这人天然就等于见过世面加智力不错。
这样的人这么多聚集在长安,不给他们找点事儿做很容易出问题。
倒不是说怕他们造反,刘彻是在提醒霍海,别把这些人推到了对立面,推到了张欧那边去。
别让人利用了他们。
所以,刘彻实际上不是让霍海给他们找点活儿,找点事儿做。
而是找点事儿消耗他们的时间。
霍海思索了一下:“我最近准备写书。”
刘彻愣了一下抓住了霍海的手:“著书?”
这家伙才十八岁,著书立说?
霍海:“不是说给他们找点事儿做吗?不允许写的话,就算啦?”
刘彻:“你写吧写吧。”
写?霍海才不会写呢,霍海准备找俩人来记录,自己口述。
霍海看书什么的,都只草草看一下,只有一本书来来回回看过很多次,要写书,也只能写这本书。
霍海还庆幸,自己记忆力其实还行,记得所有内容。
加上这时的人没有见识过更厉害的东西,所以自己写的时候文笔差点也不碍事儿。
就是这书里面暗喻和隐藏的东西太多了,得改改,还有伏笔得埋好。
刘彻看向远方:“本来准备让你写一篇祭文的,既然你要写书,那朕就换个人吧。”
霍海擦汗:“我哪儿会写祭文,写祭文干什么?”
刘彻:“你改的历法,导致今年要过两个年,要祭祀两次,你还问我?”
“哈哈哈~”霍海尬笑:“不过这我真不会写,明年也别找我,写不了!”
说完霍海:“臣吃撑了,憋不住了,先走一步。”
……
长安城那是真正的变了摸样。
到处都开始张灯结彩。
这个年,比每一个年,过的都有滋有味。
远的不说,就三个月前过那个年,大街上哪有人家里悬挂腊肉香肠?
没有。
大街上哪一户贴春联,挂红灯笼?
没有。
而且,还不只是装饰上商品多了这么简单。
长安城的大人们富裕了,霍海得想个办法让他们把钱给花了。
光是放假怎么够,放假了出去逛街上,没有商品,谁会花钱?
匈奴矿工多吁带着老婆孩子,走在街上。
此时的多吁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男人。
以前的此时此刻,一家人窝在北方的家里,不敢出门,没有吃的,没有炭火,瑟瑟发抖,饿着肚子硬抗,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现在,大口吃肉大口吃小米饭,时不时整点面条子,围着炭火灶台吃饭,暖和的烫脚。
以前的多吁在部落里只是个小喽啰,走在部落要地,都不敢抬头看人,生怕得罪了谁。
现在的多吁,昂首挺胸,甩开了手走在大街上,嚣张的不行。
关键别人还不讨厌多吁这样走路,反而生怕他不把手甩起来。
因为他甩着手走,才容易拉住啊。
“来看看吧,看看这新鞋子,新制式的。” 多吁笑嘻嘻:“你这鞋子不错啊,可惜我已经买了新鞋了,下次下次。”
店主:“给孩子买一双啊。”
多吁:“那能没买吗,早就买了,两双!”
店主感叹,矿工是真有钱啊,不愧是矿工。
正走着的多吁,感觉儿子在拉自己。
多吁低头去看,发现儿子盯着一家店挪不开眼睛了。
这家店的用木头做的框架,用玻璃做的面板,做成了柜子,摆在店门口。
那透亮耀眼的玻璃,想不吸引注意力都不行。
虽然这些都是杨连成他们研究浮法玻璃的失败产物,但用来做柜子已经足够了,十分惊人。
而玻璃柜子里面,是各种吸引人注意的东西。
那种东西是彩色的纸包裹起来的,虽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但就这已经让人感觉很昂贵了。
毕竟什么东西需要用纸来包裹?而且还是彩色的纸!
店门口,一个贵族小孩跟管家站在这里,管家抱着一小礼盒,这身穿丝绸厚袍的小孩小心翼翼的撕开了纸,从里面拿出了一小粒东西,像是牛奶的颜色,上面似乎有一层更薄的纸。
贵族小孩把它放进嘴里,顿时瞪大了眼睛,顺便还舔了一下手指,然后开心的拉着管家:“这个,这个我也要。”
多吁也不知道自己买不买得起这个看起来很昂贵的东西,于是上前:“你好,请问这个怎么卖?这是什么啊?”
女销售笑着指着面前几个柜子:“这个是糖果,有弹弹的软糖,奶香味的奶糖,还有水果味的果糖三种。”
“有点小贵哟,一小包一百大钱,一大包的话需要六百大钱。”
“还有这种组合礼包,里面除了奶糖果糖软糖,还有风干肉粒,五香肉粒,还有一包白砂糖,这种一大包的需要三千大钱。”
三千大钱这个,多吁是买不起的,一小包一百大钱多吁买得起,毕竟他已经上了三个月班了,虽然还想着存钱修房子,但是毕竟过年嘛,小孩子想要,能怎么办呢?
多吁想了一下低头看向儿子:“三种里面你可以选两种,买两小包。”
多吁的儿子很想都要,但几个月前还在过苦日子的小孩还是很懂事的:“我就要一小包就行啦,奶味我知道是什么味道,我想要果糖。”
导购小姐姐露出了恶魔一般的诱惑笑容:“奶糖和牛奶味道不一样哟,很香的,而且软糖嚼起来也很有意思哟,弹弹的。”
“我可以让你试一下哟。”
导购小姐姐拿出了小盘子,上面是切开的小糖果。
导购小姐姐用牙签扎起一块黄豆大的软糖。
多吁的儿子吃着软糖,还没感觉到味儿,就没啦,但是那种口感已经让他惊呆了。
加上糖的甜味,还有果的香味,让他惊呆了。
多吁的儿子:“那爸爸,我要这两个。”
奶糖就不要了。
导购小姐姐露出了邪恶的笑容:小伙汁,当你吃了果糖和软糖,接下来的每一天,都会想象会好奇奶糖到底是什么味道哒!
拿到糖后,多吁的儿子把一颗果糖拆开给他妈妈。
他妈妈:“给爸爸吧。”
多吁的儿子:“我还有好多呢,爸爸妈妈都可以吃。”
三人一人一颗果糖,都被这种香味和甜味震住了。
多吁:这是什么神仙的日子啊,以前过的是什么狗日子啊,现在终于是个人了!
人嘛,吃着甜的,总是会想起苦的。
不过不是想起苦味的东西,毕竟比苦味的吃的还苦的东西多了去了。
三人正感叹着呢,旁边那贵族小孩走到多吁的儿子面前:“你是哪个小学的呀?”
因为以前大家都叫父母父亲母亲,只有学校里教的是爸爸妈妈的新词儿。
所以,在外面遇到小孩叫爸爸妈妈,他就知道遇到同学了。
就算不是同班同学,甚至不是同校同学都可以,因为同学简体字,也是同学。
多吁的儿子:“我爸爸教我的哟,我还没有上学呢,我爸爸说等新年过了,我们就住在长安县来了,我就可以上学了。”
之前多吁赚了钱,也没有在长安县租房子,因为害怕对长安不熟悉,所以还是住在牧场聚落。
现在牧场不需要那么多女工了,多吁一家对长安也熟悉了,也就没必要住在聚落了。
就得搬出来。
多吁的妈妈虽然不符合单亲妈妈的特征,但因为本身厨艺就不错,被草原风情农家乐给雇佣了,所以一家人要搬到长安县这边居住了。
贵族小孩:“我在长安大街小学读书,你以后会去哪个学校呀。”
多吁的儿子:“哎呀,我们家以后也会去长安县大街那边住,我都已经缴了报名费了。”
贵族小孩回头看了看管家,管家已经司空见惯了,小公子自从上学之后,就很喜欢带同学回家玩儿,所以侯府小公子的名刺带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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