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大章)啊?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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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大章)啊?我反对! (第1/3页)选贤还是选能,这个困扰千古的问题其实从一开始就有答案。
这个问题放到任何领域都是最被需要的。
就算是皇帝家都一样。
请问,皇帝家到底是选贤还是选能?
答,既不选贤,也不选能。
有嫡立嫡,有长立长。
所有的皇帝包括中枢官员都明白一个问题,选贤是不靠谱的。
因为选贤,是可以装的。
等大权在握,不装了。
怎么解?
选能?怎么确定谁更有能?
选能的话,到底比的是继任者的能耐,还是他们的支持者打嘴炮的能力?
而立嫡长子,就是另类的同时选贤能。
可能嫡长子天生等于贤能这个事情比较抽象,但是只要拨开面纱就知道是什么了。
首先,嫡长子是皇帝和皇后的孩子,皇帝是皇室的头领是天下共主,是权利的现任主人。
如果继承权利的不是皇帝的后代,那么皇帝自己恐怕就不会服气。
所以,历史上各个地方才不约而同出现了世袭制度,出现了家天下。所以夏启开启了家天下时代。
甚至再没有皇帝的时代也一样。按理来说,主张一样,就一样么?当然不一样,任何人创建一个党派,说自己主张和米国民主党一样,然后说自己要代替民主党去参加大选?可能么?
所以权利本身就是看血统、法统的。
那皇后的儿子意味着什么?
如果皇帝本人拎得清,那么,皇后大概率来自于除了皇室之外的最大政治力量集团的代表女性。
如果皇帝本人格外强大,皇后并不是政治联姻。
那么这个外戚家族,就需要在皇帝再世的时候,成为最大的政治力量集团的代表了。
先上车后补票,还是先买票后上车都是一回事。
如果两者皆无。
那么继承人是绝无可能服众的。
虽然嫡长子也不一定能服众,也会出现诸如李世民、朱棣一类的人才,但是不是嫡长子,一定不能服众。
所以,所谓的贤德,并不是真的在说一个人是否贤德,而是在说这个人能不能服众,这个人是不是主要利益集团的代表。
国家,本来就是严格的利益团体集合,不只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集合,也是国民的利益集合。
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出生于统治阶层却不代表统治阶层的利益,他怎么可能当皇帝?
而如果没有嫡,那就立长。因为立幼容易乱。
立长是为了有序。
所以,是否贤德,是跟一个国家强绑定的。可以说一个人的行为有可能在一个国家非常贤德,但在另一个国家可能恰恰相反,他可能罪大恶极!
如果有一股力量宣传什么‘普世贤德’,那很明显,这个国家在想办法侵吞其他国家的利益。
而人类社会,是自上而下的社会。
国家权利的继承尚且如此,那么下放到国家的各个环节,怎么说?
也是一样的!
就比如现在科考选拔官员的问题,究竟应该考什么,其实答案一早就有了。
嫡长子。
但是,抽象成这种概念后,怎么确定谁是嫡,谁是长?谁是贤,谁是能?
统治工具是嫡,越古老的统治工具越长,符合道德的是贤,为国家带来最多利益的是能。
目前来说,对于大汉,最重要的一是地,二是人。
选拔人才当然是只谈人的范围,只要在大汉范围内的任何地方都可以。
而谈人,谈的是统治。
在汉初,黄老道是解决方案,是最好的统治工具。
五年前,儒家是解决方案,是最好的统治工具。
如今,科学是解决方案,是最好的统治工具。
刘彻一手经济学,一手工业革命,已经把大汉玩儿出花来了,绝无可能再退回去。
就好像一个人在买车之前,也许走个十公里都行,但开惯了车之后,走个一百米还凑合,有个两公里,必开车。
效率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嫡是科学,而长呢,是法家。
虽然儒家在春秋战国是老牌学说,但是关大汉什么事儿?在大汉儒家是后起之秀了。
不过儒家也不是完全没混上,如今大汉需要儒家的道德体系作为举国思想体系。
所以,儒家混了个贤名。
总所周知,一个王子要是混到了贤名,那就算是别人当了皇帝,他也不会被清算,更不会离开朝堂。
说白了如果把科举这个事情,看成是选皇帝继承人,皇子们分家产。
那科学混成了新继承人,法家是预备着的二选,儒家是贤王,最后的这个能,为大汉赚钱最多的,正是科学。
所以这个继承人含金量更大了,一开始就没可能输。
文翁写的【《新时代的百家》——副标题《儒乃做人之道,科学乃治国之道》】没有别的多余的废话。
就是一点,把国,和人,分开来计算了。
文章之中,文翁大谈科技的厉害,是作为治国之道的唯一选项,必须要作为国策,甚至不是国策,而是国本,国根。
而儒蕴含的道德,辅佐以墨家和道家的思想,是做人的道理,所有人都必须学。
任何人都必须有道德,但国家选拔人才时,需要选择有科学能力的人。
而不学习道德的人,不配做人,所以根本不需要考核,全社会都应该唾弃没有道德的人,让他们成为过街老鼠,连做人都不应该做,更何况做官?
这可把儒家给架起来了。
这非常给面子了,都说到这份儿上了。
大家可以不做官,但是不能不当人啊,不当人那不是畜生吗?那不是禽兽吗?
给儒家这么高的地位,儒家还不满意吗?
然而,文章不只是把儒家给架起来了,然后还提带着把法家的地位给点了出来。
文章的原话,文翁写的是【一个人的智慧能干多大的事儿,不是以最聪明的时候论的,而是以他最糊涂的时候论的。
一个群体的智慧也不是以最聪明的人作为标准的,而是以最糊涂的人作为标准的。】
文翁还花心思的举了几个例子来论证这一点。
还真是,人一多,一凑在一起,就容易失了智。
所以文翁引出了他自己作为儒家的新观点【一个国家的道德也不是以最高的人作为标准的,而是以最低的人能作为标准的。】
【我们大汉不能是一个宽于律己严于律人的国度,所以不能用最高的人的道德标准来制定法律。我们大汉也不是一个道德败坏的国度,所以不能去适应道德最低的人的道德标准。】
【所以,我们应该以一个比较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而在国家在社会形成一个稍微宽松但绝不能触底的标准作为道德的底线,也就是法律。】
【我们不能去适应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所以,我们可以把道德败坏的人踢出大汉国民的行列。】
文翁不愧是读春秋的,和其他儒生完全不同。
他没有上来就把儒家和法律划在一起,把儒家道德制度化,那样的后果,只能是苛政和暴政。
文翁专门提到了法家,专门把道德和法律分开来。
规矩是规矩,要求是要求。
我们可以要求别人,但是别人不一定做,这是可以允许的,但我们不理解。
但我们定的规矩,任何人都一定要做,否则既不允许也不理解,直接开除利益团体。
这儿提到的法家,实际上已经不是春秋那个法家了,而应该叫做【规则】可以说是墨家和法家的结合。
就连司马迁看到这里的时候,也忍不住点头。
文翁不愧是文翁,三十年的老太守,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文翁用了普通人能理解,但无法究其深意,但官员们一看就能懂的方式,把大汉现在需要的国策给讲了出来。
之所以文翁没有写的任何人都能究其深意,也是为这个文章上一层保险,免得到时候被带节奏清算。
这个文章的最后,不只是讲了法家儒家,科学。
还讲了道家,杂家,外交家,兵家,农家……几乎诸子百家都讲到了。
文翁写到【所有诸多行业已经在这个社会上存在了,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相关的官员,都需要相关的管理者,需要发展。】
【所以,应该根据各种学科各种工作的不同,设计不同的考试,以适应不同的环境,大汉要从国家的层面上承认这些人才的能力。如果这些人才对国家做出了贡献,朝廷也应该予以表彰。】
【但,这些行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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