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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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第3/3页)

或金大姐儿),是从来不会做出有违世俗民情让人批判非议、害得自己必须闪闪躲躲的离经叛道事情的。她不介意跟性情特殊的人结婚,当然也不介意世人因为自己的独一无二而为主指指点点——她从来就是有一点点那么爱出风头的。可那一切都是有界限的,是在世俗可以接受的情况下的。

    你不能让一辈子都注重形象的人允许自己声誉落地,所以,当她的性别为“女”时,她自然会去嫁一个男人,而不是因为他生来是同性恋的关原。

    所以,呃,我还是不觉得自己写了一本近似于耽美的故事……但愿你们也相同这样认为。

    然后啊——

    很抱歉啊,各位。这几年来,写稿少了。

    一九九三那年,我的第一本作品发行面世,而现在,已经二零一零年了啊。

    曾经,我总以为只要热情还在,那么创作力就会源源不绝,但其实不尽然是那样的。是的,我还有很多故事没有写,但写了十七年多,出了七十几本小说,不管是思维模式还是对自己与时俱进的期许都让我常常限入思考中。

    当我还是新手时,傻傻的也不需要想太多,只要把心中的爱情故事写出来就可以了,就算文里有着各种的缺失,有着缺乏考证的谬误,但想表达的爱情至少是写完整了。然后,新手变成老手,爱情写得多了,不希望自己一成不变,更希望自己能有新的创造,在下一本仍然让人觉得有趣,而不是仅是一些模式化的呈现,读者每拿到一本新书,就能摸清楚里面大概写的是什么,看一本跟看一百本都不会有差别。

    当然,你可以将这样的情形美化为“风格”。但我对自己的要求一直不仅仅是这样。就算能力有限,我的心还是不甘于屈服自己平凡的事实,不愿就此安于现状。所以,书写得少了,故事有时不那么吸引人了,但那颗期望自己能写出新意的执念,仍然在心中热烈地鼓动着,不曾稍息。

    这几年收到一些信,不少读友劝我写回以前的风格,说我全盛时期的风格才是最好看的,不要一直想变变变,写一个好看的故事,好过写一个“别出心裁”却不被接受的故事……

    其实,我的朋友,我一直想说的是,“别出心裁”的故事并不是就一定不好看的,它之所以让你觉得不好看,是因为作者没有将它把握好。这一点,作者心知肚明,也总是悄悄地在调整,期望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构建出一条通畅的桥梁。

    创作是一条必须不断孤单摸索的路,你永远不知道一直走下去,是对了还是错了。但无论对错,都是不能停下来的。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

    我会一直走下去,不断摸索,期望不负“创作”这两个字,直到最后一刻,但愿在这条路上,仍然与我同行的你,也能收获到一些快乐。这就是我最大的荣幸了。

    好啦,就哈啦到此,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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