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生死参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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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生死参商(四) (第3/3页)

选了名不见经传的轲比能,让所有人大跌眼镜。而轲比能的反应也很平淡,好像早已在他的意料当中。而那把列缺神枪在他手上也是趁手得很,电系法术直追当年檀石槐。

    胡人的武功与汉人有所不同,他们的祖先是从西方两个帝国迁移过来,在大汉帝国北部广袤的草原上落地生根。因此他们的真气还带有西方两个帝国的斗气色彩,主要以雷系和电系为主。这也是为什么檀石槐的攻击可以加持雷电的原因。

    蹋顿和轲比能与檀十槐相比终究是有所不及,因此他们放弃了贪大求全的念头,专攻一项。蹋顿性格粗犷,正适合专修雷系;轲比能来去如风,正适合电系。他们二人原本从未见面,可这次相互认识以后却发现原来对方和自己竟可以玩玩雷电合壁。

    不过他们在内心深处还是对对方有着一定的提防的。且不说两族原本就不太友好,现在二人同在齐舜手下效劳,竞争之心自然产生,谁也不肯输过对方。

    齐舜也清楚不同的民族很难在短期内融合到一起,于是就让赵云和太史慈分别带领他们,并在幽州开始训练自己的骑兵。白马义从的训练方式和战法,鲜卑与乌丸的控弦之术都被拿来反复研讨。

    有赵云和太史慈这对好友看着,齐舜也乐得让蹋顿和轲比能有些良性竞争。他把轲比能划给赵云,一万鲜卑铁骑和赵云的八百白马亲兵还有在训练中的新兵共一万五千人,有了一个全新的名字“龙骑”。赵云为首,轲比能为副。

    蹋顿自然被分给了太史慈。太史慈有在乌丸战斗的经历,使用起乌丸的战术也是得心应手。他也得到了一万五千的骑兵编制,当然也有一个全新的名字“兽王骑”!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和太史慈有关,他的坐骑是四灵之一的白虎“监兵”,用的枪也是神器“大地兽王枪”,据说枪中隐含着一个强大的白金系法术,只是现在太史慈和赵云一样,都还未达到剑圣的境界,无法充分发挥神枪的威力。

    “龙骑”和“兽王骑”一经建立,赵云和太史慈立刻忙了起来。他们约定每半个月都要在校场比试一次骑兵战法,输的一方虽无惩罚,可丢了面子比任何惩罚都要来得厉害。因此,他们每天都在和各自的副手讨论新的训练方式,新的战术,看得招司铁骑都忍不住跟着掺和到了一起,共同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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