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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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第2/3页)

城的房价可不便宜,;李斯的薪水一半都要花在这上面。关键问题是李斯这人是学法律的,就容易犯形而上学的错误。症状就是,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跑一躺户口管理衙门,问一问老婆户口的解决问题。这主要是他老婆说话,楚国口音太重,经常被公差捉到。每次被捉到,李斯就得拿上钱包,趁老婆没被遣送出城之前到收容站赎人。

    每次赎人的时候,李斯都给别人讲法律,按大秦宪法,自孝公时,已经废了井田制,大秦国公民一律平等,有居住在国内任何地方的权利。据此一条,他老婆就不该被赶走。可惜,当时秦朝管市容的官是公孙龙的学生,辩才天下一流。他只是说了一句“这是咸阳”,李斯就无话可说。大秦国归大秦国,咸阳归咸阳,虽然咸阳也属于大秦国,但白马非马,人尽皆知。这位仁兄只不过将自己老师的理论发挥得淋漓尽致罢了。

    其实办户口并不难,只要找对人,送上一笔银子,就可买一个。当时很多想留在咸阳的人都这样办。可是李斯是学法律的,且不能活学活用,在他眼中法律高于一切,不能亵渎,合不合理可以讨论,但不能玩弄。这说明他还是个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通常可解释成智商高于150的白痴。其实现实是这样的,法律不能讨论其是否合理,但可以玩弄。他弄错了前后关系,所以在哪都不好混。后来他研究明白了,就混上了秦国的相国。并且当时他也没几个钱,科研没成果,没有奖金,字是用刀刻的,所以也写不多,卖不了太多的钱。

    没钱的人通常都不招人待见,这时他就上临风楼喝酒。临风酒楼的老板喜欢李斯,总给他安排雅座,然后抱一堆竹子来,请他给刻菜单。老板是越国姓范的那个家伙的后代,所以很会投资。后来李斯发迹了,老板就开始卖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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