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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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不会呢?我们会不会也跟电视一样呢?

    我们兴奋得全身发抖,恨不得听到妈妈钦点我们一齐走。快啊快啊!快说嘛,怎么又在翻陈年老帐骂不停了?

    既然要离婚了,讲那些已经说过八百遍的事干嘛啊!

    哎哟!妈妈爱念,个性固执古板不变通、爸爸抽菸又嚼槟榔,还爱买永远不会中奖的爱国奖券浪费钱等等等,又不是什么新闻了,上次有吵过了啊,不只,还有上上上次都有讲到耶。买张唱片都不会重听那么多次,他们每次都吵一样的,不烦呀?换点别的嘛。

    可惜,父母亲大人坚持漠视消费者权益,继续重头吵起,看起来还可以再吵三天,我们都好无力,幸好他们刚才提到分小孩时,有说到小孩子跟谁生活会比较好,虽然他们很快转移话题,吵别的去了。不过我们可是记在心中哦,那好,我们就自己来讨论跟谁比较好。瞧,我们一家子从小就懂得培养民主素养,很了不起吧?

    “爸爸好凶,我们才不要跟他住。”一人率先发表爸爸的缺点。

    “可是爸爸会给我们零用钱,妈妈都不会,还拿走我们的压岁钱。”

    对喔,爸爸给钱都很慷慨喔,而且从来不跟我们拿钱回去。

    在这一点,爸爸胜利,得一分!

    “可是爸爸不会做家事,以后妈妈不在了,一定是我们做啊,那一定会累死掉啦!”

    对对!这一点也很重要,妈妈不在了,变成我们要做家事,那就没有时间玩了耶。

    太痛苦了,不要!

    妈妈一分!

    “我们跟妈妈走的话,可以去流浪哦,可能会流浪到台北耶!”一群小家伙被卡通荼害甚深,[奇`书`网`整.理提.供]把“流浪”这词儿看得好浪漫伟大。

    “但是有时候流浪会饿肚子,怎么办?”

    “那我们就……表演!像卡通一样,吹笛子,叫小猴子翻筋斗,就会有很多人给我们钱。”最爱幻想的那一个想著想著心都醉了。

    “笨蛋!我们又没有猴子,你也不会吹笛子,我才会。”老大凸显自己的流浪优势。

    老二嗤之以鼻:“我三年级以后也会教,到时就会了。你吹得好难听,客人不会给你钱,只会吓得跑掉,然后你就会饿死翘翘。”

    “没有猴子就没用!”又一个加入意见。

    灵光一闪——“爸爸属猴耶!”那不是就有猴子了吗?

    耶耶耶!我们家有猴子呢!

    于是,我们比大人EQ高一点,很快达成和解的共识,当大人还在吵时,我们小孩做了以下讨论——

    1.要流浪,就带爸爸一起去表演。

    2.离婚后,妈妈也要回来做家事。

    3.过年时,我们要跟爸爸住。

    4.我们想流浪,也不想饿肚子。所以爸妈有时要离婚、有时要结婚。

    还有还有……

    呜——没有“还有”了,因为爸妈已经和好了!

    下次一定要记得把握时间呀,我们一致决定。

    第十六篇:你怎么在这里!?

    是的,我承认,您那一头灰白发里,

    有几根是得算在我的帐上的。我从来就不是一个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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