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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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2/3页)旧本根本没提南方。甲本提醒读者,贾史两家都是原籍南方,仍照南方礼节。乙本因之。今乙本删去原籍南方,只说贾家仍照南方礼节,冲淡南人气息。
甲乙本态度一致,强调汉化,但是“妞妞”改“姐儿”,到了乙本,高鹗又给改回来,仍作“妞妞”。如果甲乙本不是一个人修改的,那就是因为“姐儿”讹作“姐姐”,宝玉决没有称巧姐为“姐姐”之理。“大姐姐”更成了元春了。但也许仅因“妞妞”新妍可喜。乙本不大管前后一致,例如王佩璋举出的第十九回与茗谈卍儿,乙本添出一句“等我明儿说了给你做媳妇好不好?”违反个性,只图轻松一下。宝玉最怕女孩子出嫁,就连说笑话也决不会做媒。
到了今乙本,南边人、原籍金陵都不提了,显然是又要满化了。为什么?
杨继振在道光年间收藏乾隆百廿回抄本,在第七十二回题字:“第七十二回末页墨痕沁漫,向明覆看,有满文某字影,用水擦洗,痕渍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伪托。”红楼梦盛行后,传说很多,都认为是满族豪门秘辛。满人气息越浓,越显得真实、艳异。所以又有满化的趋向。
如果相信高鹗续书说,后四十回旧本是他多年前写的,甲乙本由他整理修订,三个本子代表一个人的三个时期,观点兴趣可能不同。
高鹗是汉军旗人。他有一首“菩萨蛮”,“梅花刻底”句是写小脚的鞋底,可见他的美感绝对汉化。即使初续书的时候主张强调满人角度,似乎不会那样彻底,把书中小脚痕一并删去。其实满人家庭里也可以有缠足的婢妾。原续书者大概有种族的优越感,希望保持血液的纯洁。
第二十四回写鸳鸯服装,“脖子上带着扎花领子”。甲本未改,同脂本。满人男装另戴上个硬领圈。晚清还有汉人在马褂上戴个领圈,略如牧师衣领。清初想必女装也有。甲本主汉化,而未改去,想未注意。
乙本改为“脖子上围着紫绸绢子”,又添上两句:“下面露着玉色绸袜,大红鞋。”既然改掉旗装衣领,当然是小脚无疑。只提袄儿背心,但是下面一定穿裙。站在那里不动,小脚至多露着鞋尖,决看不见袜子。所以原著写袜子,只限宝玉的。其实不止他一个人大脚,不过不写女子天足。高鹗当然不会顾到这许多。
问题是:如果高氏即续书者,为什么删去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却又添写鸳鸯的小脚?唯一的答案似是:高鹗没有看见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在他接收前已删。他是有金莲癖的人,看通部书写女子都没提这一项,未免寂寞,略微点缀一下。
后四十回贾母身边又出了个丫头叫珍珠──袭人原名。旧本已有珍珠。贾母故后,鹦哥──紫鹃原名──守灵,旧本缺那一回,所以无法知道旧本有没有鹦哥。甲本仍作珍珠、鹦哥。乙本将袭人原名改为蕊珠。
甲本既未发现珍珠有两个,自然不会效尤,也去再添个鹦哥。乙本既将第一个珍珠改名蕊珠,当然不会又添出个鹦哥。鹦哥未改,是因为重订乙本时没注意。所以第二个鹦哥也是原续书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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