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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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没有抄家。获罪止于毁了宁府,使尤氏凤姐都被休弃。荣府一度苦撑,也终于"子孙流散"。

    书中不但避免写抄没,而且把重心移到长成的悲剧上──宝玉大了就需要迁出园去,少女都出嫁了,还没出事已经散场。大观园作为一种象征,在败落后又成为今昔对照的背景,全书极富统一性。但是这块房地产太值钱了,在政治清明的太平盛世,一时似乎穷不到这步田地。这也是因为文字狱的避忌太多,造成一个结构上的弱点。为了写实,自一七五四本起添写抄没。

    宝玉大致是脂砚的画像,但是个性中也有作者的成份在内。他们共同的家庭背景与一些纪实的细节都用了进去,也间或有作者亲身的经验,如出园与袭人别嫁,但是绝大部份的故事内容都是虚构的。延迟元妃之死,获罪的主犯自贾珍改为贾赦贾政,加抄家,都纯粹由于艺术上的要求。金钏儿从晴雯脱化出来的经过,也就是创造的过程。黛玉的个性轮廓根据脂砚早年的恋人,较重要的宝黛文字却都是虚构的。正如麝月实有其人,麝月正传却是虚构的。

    红楼梦是创作,不是自传性小说。

    ────一九七六年九、十月改写

    四详红楼梦──改写与遗稿

    在长期改写中,早先流传出去的抄本一直亦步亦趋,跟着抽换改稿。为了节省抄工,各本除了甲戌本都可以称为百衲本,回为单位,或是两回为单位,原是一大回;也有几回连在一起的整大块早本,早本中又有保留下来的更早的本子。连甲戌本也原封不动收编了一册搭一回的一七五四本──头五回。早本陆续抽换,一一变成今本,只有百回"红楼梦"也许因为是较晚的本子中唯一完工的,有些书主舍不得拆成八十回本,所以迟至一七六○末叶还有。八十回后的几回定稿,与改抄家后有问题的几回,以及"花袭人有始有终"、"撒手"诸回的初稿,都保存在百回"红楼梦"里,而终于散失,不能不归罪于畸笏等一两个还在世的人。畸笏只在忙着收集散批为总批,大字抄作正文,抬高批者的地位,附骥流传。

    四详红楼梦(1)

    红楼梦里的林红玉,大家叫她小红的,她的故事看似简单,有好几个疑问。

    她是管家林之孝的女儿。到了晚清,男仆通称管家,那是客气的称呼。管家原是总管,不过像荣国府这样大的场面,上面另有"大总管"赖大。赖大家里"一般也是楼房厦厅",儿子也是"丫头老婆奶子捧凤凰似的"(第四十五回)。大了捐官,实授知县,正是"宰相家人七品官"。林之孝虽然比赖大低一级,与贾琏谈话,也"坐在下面椅子上"(第七十二回)──坐 在下首。

    宝玉初见红玉时,她"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替宝玉倒了杯茶,被秋纹碧痕发现了,秋纹"兜脸便啐了一口,骂道:'没脸的下流东西,正经叫你催(炊)水(南京话)去,你说有事故,倒叫我们去,你可等着做这个巧宗儿。一里一里的这不上来了!难道我们倒跟不上你了?你也拏镜子照照,配递茶递水不配?'"(第二十四回)

    回末介绍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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