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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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2/3页)没有"赦老爷""政老爷"的称呼。"老爹"在"儒林外史"里是通用的尊称。"爷"字与庚本的"政"字同是笔误。
戚本此处作"赦老爷之妾所出","爹"也误作"爷"了;妾出这一点,大概是有正书局的编辑根据第七十三回改的,回内邢夫人说迎春"你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与"前妻所出"冲突。至于是否作者自改,从前人不大兴提妾,"赦老爷之妾所出"这句在这里有突兀之感,应当照探春一样称为"庶出",而探春"也是庶出"。
四详红楼梦(6)
因此这句四个本子各各不同,其实只分两种:茍"赦老爹前妻所出"(甲戌、庚本);啕"赦老爹之女,政老爹养为己女"(全抄本)。
全抄本这句异文很奇怪,贾政不是没有女儿,为什么要抱养侄女?不管邢夫人是她的继母还是嫡母,都应当由邢夫人抚养。当然这反映出邢夫人个性上的缺陷,但是贾政也不能这样不顾到嫂嫂的面子。"养为己女"这句如果是妄人代加的,也没谁对迎春的出身这样有兴趣 。
这句的目的当然是解释迎春为什么住在贾政这边──贾赦另住,来回要坐骡车上街,经过荣府正门,进另一个大门。──但是这一段介绍四姊妹完毕后,总结一句:"因史太夫人极爱孙女,都跟在祖母这边一处读书,"有了这句,就用不着"政老爹养为己女"了。所以各本都没有,只有全抄本那句是个漏网之鱼。想必作者也觉得贾政领养迎春不大合理,所以另找了个解释,删去此句,只剩下"赦老爹之女",又怕人误会是邢夫人生的──因为直到第七十三回才自邢夫人口中说出她没有子女──所以改为"赦老爹前妻所出"。在第七十三回又改为姬妾所生,那纯粹是为了邢夫人那段独白,责备迎春不及探春,迎春的生母还比赵姨娘聪明漂亮十倍。倘是正室就不好比。
因此"史太夫人极爱孙女"这两句是后加的。其实这两句也有问题。惜春是侄孙女,也包括在孙女内。这是因为加史太夫人句的时候,惜春还是贾政的女儿。当然在大家族制度里,侄孙女算孙女,叔婆算祖母,勉强可以通融,因此史太夫人句没改。
归结起来,介绍三姊妹一段的改写程序如下:
茍原文:"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爹养为己女,名迎春。"下句应当像这样:三小姐四小姐乃政老爹之庶出,名探春惜春。
啕加史太夫人句。迎春改为贾赦前妻所出。删贾政养为己女。
咮惜春改为贾珍之妹。
很明显的,如果惜春本来就是贾珍的妹妹,那就不会采取第一个步骤,使贾政领养迎春,因为即使领养了她,宁府的惜春为什么也在贾政这边,仍旧需要解释。
第五十五回里面,惜春还是贾政的女儿。第五十四、五十五回本是一大回,到一七五四本才分成两回。这两回显然来自早本。
前面说过,第五十六回甄家一节是从早本别处移来的。此回本身与上一回同是写探春宝钗代凤姐当家,一献身手。第五十五回既是早本,第五十六回是否也是早本,还是后来扩充添写的一回?
第五十六回内探春讲起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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