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风雨无常死不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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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风雨无常死不知【二】 (第2/3页)世俗人间。”
金爷说道。
“这是一条好路。可惜我不能走……不过你一定要带着你的两个妹妹离开。”
青然脸上闪过一阵苦笑。
金爷明白自己父亲的意思。
当下心中也很是悲壮。
他知道父亲的心与光阴,虽然没有随着母亲的死而离去。
但却在震北王上官旭尧把玉佩交道他手中那一刻,便定格于此。
不过在时光停步之后,金爷却依然记得,当年他小时候骑父亲肩膀上的样子。
一袭青衫,吹开了关于四季轮回的种种,母亲抬起头看着父子俩。
眼神温柔得如同太上河边清晨蔓延的白色大雾一样。
当时的金爷和青然都想不到,在十几年后的一个冬日里,落雪会将青府还未奏完的乐章全部覆盖,冰冻。
夜很深了。
每到夜晚,天地之间的界限就会变得很是模糊。
在苍穹悄然遁地之后。
在古道的西风吹散红霞之后。
在深沉如沧海的父亲隐忍之后。
在春风的吹佛下花柳解冻之后。
在山鸟被惊醒四下乱飞之后。
在金爷自己原本俊俏的容颜变得沧桑之后。
酒已喝完。
金爷与青然,二人相对无言。
没有感慨,没有叹息,神色坦然。
“我先走了,父亲你早点休息。”
金爷起身说道。
看到自己的父亲没有任何反应,青然便准备离开。
“明日你要与我一同去趟鸿州州统府。”
就在金爷正准备推开房门前,青然忽然开口说道。
金爷的脚步顿了顿,说了声好。
走出青府的主座。
金爷在园中漫步。
他睡不着。
也从未这么早睡过。
除非他喝醉了。
可是今晚那几壶酒,还远远未到能让他喝醉的量。
金爷觉得有些无聊。
这里虽然是他从小生活的地方。
但这么久都没有回来了,还是觉得异常陌生。
以前府中的那些熟人,也不知还在不在。
即便在,看到金爷的这副样子,也不定能认得出来。
当金爷一走进青府的时候,他的心头就有一种难以言明的压抑……
仿佛他并不属于这里。
黑夜中的一座座楼阁,脚下的的石板小径,以及旁边的流水花丛,都在无声的抵制着他。
金爷走到了自己以前的住处,这里倒还是老样子。
没有什么改变,也看不出任何破败。
看来小钟氏的确没有说谎。
定然是安排了下人,时时打扫。
不过徘徊再三,他却是没有进去。
金爷叹了口气,走出了青府。
他还是决定到鸿州府城里,寻一处客栈住下。
离开的久了,人都会想家。
但若是离开的足够久,家也会随之而变得异常淡漠,人也会变得随意起来,四海为家。
金爷不准备从青府的正门走出去。
他当年还在家时,曾让人在自己的住处后开了一处偏门。
那处偏门修的极为隐蔽。
看上去和普通的墙壁没有什么两样。
由机括联动开启或关闭。
那一处机括就在门旁的地面上。
一年四季不是被青草落叶覆盖,就是被白雪掩埋。
却是只有他能够知道。
只不过但他刚刚绕到自己住处的后方时,却就停住了脚步。
空气中一股浓烈的血腥味,竟是把金爷呛的轻轻咳嗽了两声。
紧接着,一道刀芒如同天际惊雷,在黑夜中骤然爆发绽放。
金爷看在眼里,身形飞快的朝后退去。
脚下却是不慎被一片滑腻之物阻碍,差点打了个趔趄。
好不容易稳住身形之后,发现那道寒芒已经悄然散去。
“是谁?”
金爷问道。
他右手甩开了衣襟的下摆。
露出一把长刀。
“你应该问是谁竟敢闯到青府里杀人。”
声音响起。
一阵平缓的脚步声越走越近。
那人随即点燃了一枚火折子,屈指一弹,就打进了旁边的灯火中。
“是你!”
金爷这才看清了此人的面庞。
也看清了脚边横七竖八躺着的尸体。
都是青府的下人和护卫。
足足有十七八具之多。
有些人已经死了很久。
颈部的伤口,已经结痂。
而有些人却是刚刚死去。
鲜血还在兀自汩汩流出,在地上汇聚成了一滩血池。
金爷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一切,不过他的目光更是定格在面前,这位斯文秀气的年轻人身上。
“我以为你早就死了!”
金爷动容的说道。
眼眶有些湿润,声音也不住的颤抖……
“你认识的我已经死了。”
斯文秀气的年轻人说道。
“可是你不但没死,还杀了青府的人。”
金爷说道。
“我本不想杀他们的……只不过你家着实是防备的太严密了。所以他们不得不死。”
斯文秀气的年轻人说道。
说完还对着地上的尸体深深地鞠了一躬,似是在道歉。
“这些场面事,还需要做?”
金爷问道。
“我不是做给你看的,而是为了我自己。因为我真的没想杀这么多人。”
斯文秀气的年轻人说道。
还把手中的刀收回了刀鞘。
“那你想杀谁?”
金爷问道。
“你说呢?”
斯文秀气的年轻人笑着反问道。
金爷也笑了。
这处地方几乎没有人会来。
现在的青府之中,也着实只有他一人知道,这里还有处隐秘的偏门。
当然除了眼前这为金爷觉得早已死掉的李俊昌除外。
他算是金爷的发小。
两人小时候,成天混迹在一起。
调皮捣蛋,偷鸡摸狗的事,一件都没有少干。
鸿州李家。
曾经是在鸿州中仅次于青府的门阀大族。
不过在却十五年前不知得罪了什么人物,惨遭灭门。
此事在当时,据说都惊动了震北王上官旭尧。
不过最后却是一桩无头公案,不了了之。
再加上按照李家的族谱一一清点尸身,却是没有一个活口。
从那之后,鸿州之内,便是青府一家独大。
除了州统府之外,却是再也没有任何势力和个人能够与之相抗衡。
与青府代代相传的斩影刀相同,李家也有一门家传的功法武技。
叫做咫尺天涯。
这个词本就不同逻辑。
咫尺不过盈寸。
天涯却可望不可及。
这咫尺与天涯放在一起,岂不是和朱砂与墨汁不能融洽一般?
但李家却就是如此命名的。
咫尺近不近?
近!
凡是目力所及之处,都可算作咫尺之间。
天涯远不远?
远!
凡是看不见,也够不着的地方,都可以是天涯。
对于普通人而言,明日去米店买上三斗粮食可以算作咫尺。
而若是让他们青府中喝杯花茶,就可以算是天涯。
所以这咫尺与天涯,总是相对而言的。
你的咫尺,或许就是我的天涯。
李俊昌手里的刀,也叫做咫尺天涯。
据说只有用这把刀,才能将咫尺天涯的刀法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
在小的时候,金爷和李俊昌都修刀。
斩魄刀有进无退,十死无生。
是完完全全,彻头彻尾的杀刀。
但李俊昌的咫尺天涯却不是。
一刀出,既能将咫尺间的人命送往天涯处。
一刀出,也能将天涯间的亡魂送至咫尺间。
可谓生死一念间。
杀人与救人,也在这一刀之间。
金爷不知道李俊昌是如何活下来的。
也不知道他这些年究竟经历了什么。
不过从这满地尸体,满刀血光之中不难看出,他已经选择了前者。
咫尺天涯刀在他的手里,却是已经不曾在救过一个人。
它只会把挡在面前的所有阻碍一一扫荡个清楚。
不论是邪魔还是无辜的苍生,尽皆一视同仁。
李俊昌在还未从他的父亲手中接过这把祖传之刀时,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
当时他,还是一位爱憎分明的少年。
饮冰不凉热血。
胸中满满的都是壮志豪情,与天下安危。
“你为什么要杀人?”
金爷问道。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李俊昌说了一句极为老套的话语。
任何一个杀人的人,都可以用这句话替自己开脱。
所以说了也等于没说。
“你要钱为何不来找我?”
金爷皱着眉说道。
“我是来找过你的。因为我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但是你却不在。”
李俊昌说道。
金爷默然……
李家被灭门时,他已经远在矿场。
虽然也曾派人打探过李俊昌的消息,但在他得知李家上下无一幸免时,他便觉得自己这位好朋友定然也是未能逃脱劫难。
故友重逢本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应当去大喝一场,却是不该如此抽刀相向。
不过那是曾经的李俊昌。
现在的他,已经不是曾经那位嫉恶如仇的富贵少侠。
而是一位落魄的江湖杀手。
咫尺天涯不再是昔日的那把惩奸除恶的刀了。
这些年中,咫尺天涯在李俊昌颠沛流离的生活里染上了多少鲜血,就连他自己也记不清。
小时候比刀,李俊昌总是会输给金爷。
不过现在他却很是坚定的认为,金爷定然挡不住他手中咫尺天涯的全力一击。
时间对于人的改变着实是太多也太大……
这些年里。
李俊昌饱尝世间冷暖,见惯了背叛和欺诈。
终于明白了在这世道里,自己唯一可以一章的就是手中的这把刀。
见到了金爷,他自然也很是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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