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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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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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我都是读书人,能方便人时何不方便我,为我自己,我再也不会乞求任何人,大丈夫何患无妻,我是为孩子而来。"姓欧阳的说。

    他说得心平气和,理由充分,忽然之间,我对他的忍耐及涵养产生了很大的好感。

    "你喜欢到什么地方说话?"

    他犹疑一刻。"我从来没有去过酒吧。"

    我笑了。

    同我一样,在利璧迦出走之前,我也没去过那种地方。

    "跟我来。"

    他问;"你时常去买醉?"他像是担心永超会遇人不淑。

    他是个好人,就像我。

    我要是知道利璧迦同不安于室的男人走,我也会忧虑,情已失去,恩义仍在。

    我与他坐下,"你有话应当找永超说个明白。"

    "她不肯见我。"

    我欲问:阁下做过些什么,令她这么痛恨阁下?

    随即想到目已,立刻闭上尊嘴,闷声大发财。

    "我是为着孩子,一年来他都问母亲在哪里。"

    "孩子呢?"

    "在亲戚家。"他取出烟,顺带打开皮夹子,把一帧小照给我看。

    是小男孩的彩色报名照。像他,很可爱的一张小脸。

    "永超要同我打官司,争取对儿子明明的领养权。"

    哎呀,我冲口而出,"永超此举差矣。"

    "你同情我?"

    "自然,"大男人脾气发作,"我若有孩子,决不让他跟外姓人。"

    "好,老周,你说得好。"凭这句话,欧阳视我为知己。

    我苦笑,难怪女人要离我们而去,骨子里我们并不尊重女人。表面是表面,必须做得好看,以示风度,替女人点香烟、拉椅子,在工作上忍让女人,但是碰到关键性切身问题,原形毕露。欧阳说,"我很感激你,老周,其实你们可以有自己的孩子,而明明是我的骨肉,相信你是个合理的人。"

    "什么?"我说,"你误会了,我同永超,不过是比较谈得来的朋友。"

    他瞠目结舌,"你们不是同居?"

    "同居,不不不,我们是清白的。"我跳起来,双手乱摇。

    "可是我掌握有很多证据。"

    我生气,"如果有人躲在我床底下,他才可以告诉你,我周至美是规规矩矩的一个人,你也太看轻永超,她不是一个轻率的女人。"

    我明明没有与永超同居。

    "可是你们在工作时住在一起,两个时常在同一大厦进出。"

    "一幢大厦内有百多个单位,先生。一个宿舍内亦超过一间房间。"

    欧阳看着我发呆。无异,他是一个好人,但他是那种言语无味,虽无过犯,面目暖昧的好人。

    可以猜想永超怎么会离开他。

    人切忌早婚。年轻时性格尚未定型,根本不知道爱恶在什么地方,认为好人一个,即能做伴侣一世。

    怎么同欧阳过一辈子呢,他的思想闭塞,一窍不通,除了他所学的那门功课,与社会和整个世界脱节,读一个博士文凭便以为赚得金钥匙,你说他没本事,他又养得活自己同一家人,你说他是坏人,又拿不出实凭实据,他甚至烟酒不沾,但闷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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